三月廿五日
【約十五5】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
十字架簡單地說出,一種等級制度,儘管是宗教的、有好的動機、或者是好的意圖,然而卻是從人在其天然的狀況裏出來的(不一定是在挑戰神或者有意識地背叛祂,卻僅僅是人的天然狀況照其本相的發表),於是那整個制度就被撇在一邊了。神已經照著祂的司法公正地審判了這種制度,並對其下了禁令。在主耶穌的十字架裏,神已經作了終極宣判:“你不能靠你的天然情形事奉我,不能結出歸榮耀給我的果子!你可以出去工作、勞苦,並因著試圖事奉我而勞累至死,然而那依然真實不變的是,你不可能憑著出於你自己的東西、不能靠著任何天然的資源結出歸給我的果子。”那惟一能歷經一切達到神的目的、並且是能夠在生命——即那永遠、神聖、屬天的生命——裏的,乃是出自聖靈的東西。
這是何等全面徹底、何等【透徹】地分析並剖解了每一樣事物!例如就我們所談論的那些事情來說,這會持續不斷地發出這樣的質疑:“這都是在聖靈裏說的嗎?”我們若只是問自己“我的動機是好的嗎?我的意圖是不是為著主的呢?”乃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要問的是:“那所說、所作的,是否在聖靈裏說的、作的?或者還是我作的?”那不是動機或意圖的問題,而是我們作事的源頭的問題。我們必須天天意識到,我們的生命必須降服在聖靈底下;當我們察覺到一些出於我們自己意志的東西時,那麼對於這些事情,我們就必須要在神面前忠心。
T. Austin-Sparks 摘自:
《為著生命的爭戰》【The Battle for Life】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