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七日
【林前二15】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我們必須不停地問這個問題:“在這件事上基督是不是每一樣事物呢?還是我正想要我自己的路?我是正容讓我自己的感覺、意願和喜好來支配一切呢?還是基督是每一樣事物?基督是不是在這裏的一切之中?這件事現在成為這樣,是因為我的能力所致呢?還是靠聖靈的大能?”那必須分解開來應用到日常生活的微枝末節上。當我們煩惱、氣惱、被挑動、受攪擾的時候,我們必須從其中脫身出來,去打那場爭戰,說:“主,祢必須是這件事裏的每一樣事物,我的利益如何受影響並不重要。”從【我們】日常的生活和經歷,外延到更寬廣的領域,上達到我們可以作擔負責任的主僕地位,在這一切事情的細節上,神的話和聖靈都必須統管一切。神的話和聖靈只有一個目的:“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11b直譯)。
認識到這個點以後,我們就發現必須進一步,那就是我們是一群真正屬靈的人。要給屬靈或者屬靈人下定義常常很困難。這是最好去經歷而不是憑解釋的事情之一。然而當下可以用這種方式相當簡單、相當安全並可靠地說,屬靈人乃是這樣的人,他們受神的話和聖靈的掌管直到達成這一目的:在他們裏裏外外的每一樣事物裏,基督都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這才是真正的屬靈。
T. Austin-Sparks 摘自:
《被神的豐滿充滿》【Filled Unto All the Fullness of God】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