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一日
【約十七21】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祢父在我裏面,我在祢裏面。
那麼甚麼是與基督聯合呢?就是與祂聯合成為新造,成為新造的人;就是在藉著生命之靈而有的新造的生命裏與祂聯合。……那個聯合的意義是甚麼?那就是惟有藉著這樣的聯合,神的工作才能完成。那在祂與父的關係裏支配祂的東西也支配我們。除非在這個聯合的根基上,就甚麼也作不成;無論人的存心如何好,這都不是為神採取甚麼行動或者承辦甚麼事情的問題。那些在我們看來似乎必須為著神的榮耀而作的工,並不是事奉的標準。許多被斷定為神所作的事、必須作的事,乃是藉著在心裏純粹簡單卻誠實、真摯的判斷而作的。例如一個悲慘的情形呼籲【人採取】行動,而我們有法子滿足那個情形,於是我們就為著主去作了。所作的大量的種種事情就是以這種方式、從這樣的根基上作的,而主耶穌在這種情況下卻說:“不,不能這樣!”祂不受某種情形中的明顯需要所掌控,祂不受事情——如呼籲人去作工——對祂自己的影響所掌控。
對祂而言,這是神在作甚麼、且在那個特定的時間作甚麼的問題。針對一個目標,神在不同的時候作不同的事,隨著時間的推移有不同的強調重點。那些真正與基督聯合的人,必須受基督在那個特定時候祂自己正在從事、正在全身心投入的事所掌控:“……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五19)……這乃是神正在作甚麼的問題,以及在基督裏與神的生命聯合來完成的問題。
T. Austin-Sparks 摘自:
《神聖生命的意義》【The Meaning of Divine Life】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