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三日
【約壹一5】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
光是透明,光是清晰,光是完全的純潔,光是誠實。光是性格的敞開。光不隱藏甚麼,其全部的作為和本質乃是與隱藏相對。光沒有甚麼要隱藏的,它顯明每件事,顯明一切;換句話說,光沒有欺詐。光不要掩蓋甚麼,不要假裝,不要使人相信某樣東西不是其所是的,而是甚麼別的東西。光是單一的,不是雙樣的、【表裏不一的】,在光沒有口是心非。光是公正——這就是光!有光的地方就“毫無黑暗”……黑暗有太多的陰影和方方面面的東西!有一整套的很多詞彙都是用來表述它的。聖靈來了,要藉著十字架來終結這一切——在十字架【的意義】裏,這一切都在主耶穌的身位裏被終結了——要將十字架的意義作成在我們的生命裏,如此要使屬於黑暗國度的每件事都被除去,這樣到最後我們裏面也同樣毫無黑暗。當我們想到擁有聖靈、接受聖靈和被聖靈充滿時,我們真是這樣想的嗎?讓我重申,這裏或許需要對我們的觀念有一點重塑。的確,除了祂是光以外,祂也是許多別的事物:祂是大能的聖靈,祂是智慧的聖靈;是的,祂是許多別的東西,但祂是這一切的同時,祂更是光。我們必不可過多關注在聖靈的表現一面,諸如能力、恩賜、容量、工作方面,而應該多多關注祂性格的一面。祂若真的在你我裏面作工,祂就必會將我們製作成經得起查看、毫無懼怕、毫不拉起百葉窗簾【隱藏在黑暗中】的子民。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動機將會經得起查看。
T. Austin-Sparks 摘自:
《聖靈、教會與萬國》【The Holy Spirit, the Church, and the Nations】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