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七日
【路十八27】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一切取決於一件事(這似乎非常簡單),就是基督若在這裏(這意味著神的同在,而不是別的),那麼任何事情在任何時刻都是可能【發生】的。你是否在等候著某一天事情會好起來?這根本不是時間的問題,而是有沒有祂【同在】的問題。祂說:“我乃是時間和永恆全部同處一刻,你不需要在時間上接受任何事;你【只需】接受我;你也許早晨時還幾乎要死,然而白天還沒有結束,你就已經是生龍活虎的了。”【主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約十一25直譯),馬大卻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約十一24)。對她來說,復活是個時間的問題。哦,不,【因為主在那裏】復活就在那裏。……
就是在擘開餅的那短短一刻,你已經經歷了【麥子】從下種到收穫的全過程。“‘你們豈不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嗎?’(約四35)。我在這裏;當我在這裏的時候,隨時都可以有收割。”這不是時間和環境的問題。我們是在和神交涉,祂根本不受任何我們人的生命所知道之事的限制。當祂同在時,永恆就時時刻刻存在;當祂同在時,萬有都時時刻刻相連。那個百夫長說:“只要祢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太八8);“祢不需要來,距離不是問題,時間不是問題,只要說一句話,事情就作成了。”主說:“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太八10)。主的話說出去了,當仔細查問事情是甚麼時候成就的時候,就發現那正是與祂說話的時候同時發生的。祂把每件事都掌握祂自己的手中,說:“我的時候……”(約二4);但當那個時候來到時,就沒有絲毫的遲延。哦,惟願我們更多抓住這個【原則】,更多活在這個【原則】上,永遠不屈服於種種情形【的壓力】,永遠不降服於那些從人的角度來看不可避免的事情【的壓力】,而是說:“我們有祂;祂是我們的未來,祂是我們的環境。”只要主在那裏,任何事情都能夠在任何時候發生。
T. Austin-Sparks 摘自:
《在基督裏認識神》【Knowing God in Christ】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