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日
【提後一8】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
那代表神最終極的目的最豐滿和最與之靠近的見證,必須從那些好的、必要的和屬神初步的事物中切割開來,且為著那終極的東西被封藏起來。被囚不是為著某個構想出來的真理或者接受某個添加的教義;那是要藉著緊跟啟示的經歷和解釋經歷的啟示,精心製作到人生命最細微的結構裏。那不是倡導某種被採納的解釋,而是器具的生命,並且那器具就在其生命裏。那不是想要是甚麼或者不想要是甚麼的問題,而是不可以是別的,只能是一個囚徒;這是神主宰的作為。
這被用在保羅和其他被帶進與他直接接觸的人身上。對使徒【保羅】來說,安心於神主宰的安排去坐牢,導致了不斷增加的【屬靈】光照;這光照引進屬靈的釋放。沒有人能否認包含在所謂的“監獄書信”裏話語職事的極大豐富。倘如保羅一直焦躁不安、生氣惱怒、叛逆或苦毒,就不會有敞開的天;一個與主爭論的靈會關閉並鎖上那通往更豐滿的神聖啟示和闡述之門。當一切都按著主的心思被接受的時候,接下來那“屬天的境界”就成為他漫步行走的永恆的遼闊領域,屬地的捆綁就讓位於屬天的自由。因此,每一個器具都要在關乎主的見證的更高利益上被分別出來。
T. Austin-Sparks 摘自:
“在主裏的囚徒”【Captivity In The L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