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廿五日
【啟廿二13】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
我們必須放下為著主的一切策劃、一切計劃、一切安排和一切方案,並與主在隱秘處進入那滿有價值的真實、活潑的屬靈聯合之中,好使【這一切的】目的不是我們起始——即不是我們的思想、我們的願望、我們的意願——而是神起始的,並在我們裏面可以找到那是出於神的印記。祂巴不得我們有屬靈的洞察力,明白祂正在作甚麼,並且也“照樣”(約五19)去作【祂正在作的事】;因為神嚴格要求祂特定的方法,就如同祂嚴格要求祂特定的旨意一樣。問題並不在乎人為神作事,而是去作出於神的事。那就是為甚麼使徒保羅要在他那關乎新造的偉大陳述上,加上了那個管治性的從句;他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然而,一切都是出於神……”(林後五17-18另譯)。在新造裏,一切都是出於神。
在神的工作裏有一個人。有一個人,神一切的工作都寄託給了祂。有一個人且只有這一個人,神所有的工作都在榮耀裏與這個人綁定在一起。對我們而言,重要的是要看見基督是甚麼;不僅僅要看見基督是誰(儘管看見基督是神十分重要),而且還要看見基督是甚麼:基督就是那位包括一切的新造之人,祂現在是一個神聖的人性,祂豐滿、終極性、定論性、且完全地表達了神的意念。對於新造來說,除了耶穌基督之外,再也沒有甚麼能夠表達神的。神的思想、神的意願、神的願望、神的工作,都在祂裏面完成了。祂是初、祂是終,你無法從其中出來。
T. Austin-Sparks 摘自:
《神聖生命的意義》【The Meaning of Divine Life】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