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廿二日
【加一15-16】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裏。
直到人們得著一個更豐滿的啟示之前,建議他們離棄一個東西是徒勞無用且危險的;只有這樣的啟示才能成就那真正的釋放……這個原則也許對我們許多人並不適用,但我還是想要你們認識它。你也許不需要從諸如猶太教或律法體系那樣的任何事物中得釋放,但這個原則乃是這樣的:為著一切增加、進步、擴充、成長和成熟,最至關重要的就是在心裏必須有對耶穌基督持續不斷的揭示,而你我永遠無法達到這個揭示的終點。我們中間一些人完全可能很真實地說,我們今年看見的主耶穌的意義,要比我們生命以往的所有年日中所看見的都更多。你可以那樣說嗎?
能夠認識到裏面有對耶穌基督不斷增加的啟示,乃是一件最蒙福和最奇妙的事;你越來越多地看見,從神的立場來看祂的意義是甚麼,因此,隨之而來的就是主耶穌【在你裏面】的增加……即聖靈的果子:愛。耶穌基督的啟示在心中的增加,就是主耶穌的愛的增加,即聖靈的果子。你意識到你的心越來越多地受到祂的愛的制約,那不可愛【的本性】正在臣服於祂的愛。你今天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有更多在主耶穌裏的喜樂,因為你正在看見更多祂的所是。這是很實際的。那就是屬靈的成長:“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加一15-16)。如果我們要達到神那豐滿的終極目的,在【我們的】心裏就應該得著這種對基督持續不斷的、活的揭示;這真是太重要了!
T. Austin-Sparks 摘自:
《屬靈的成熟》【Spiritual Maturity】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