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廿二日
【太十一28】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祂是甚麼意思呢?律法的重擔壓在祂的百姓身上,的確成了他們的重擔。法利賽人給出了兩千多條對律法的解釋,說:“摩西律法的意思不是叫你們必須僅僅要守十戒,而是你們必須要守兩千條。”在他們的人生中找不到一點不是律法所涵蓋、不讓他們的人生艱難的。這一切都總括在安息日上:“你不可在安息日整理床鋪!你不可在安息日搬動床鋪!你不可在安息日拔火!你不可在安息日作任何事!你甚至不可在安息日走三英里以上的路。”他們的生命中有兩千多條規矩!他們每天——尤其是在安息日——都是在滿足那一件所要求的事:“你不可”。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到底發生了甚麼?耶穌乃是將安息日專用到祂自己身上。那不再是一周裏的一天——那是神聖的一位。(假如安息日會的人看見這件事,他們整個的系統就會在五分鐘裏灰飛煙滅)。不,耶穌乃是神的安息,祂是神工作的結束,在祂裏面神進入了安息。這是那“為神的子民所存留的安息”(來四9直譯)——不是一周裏的一天,也不是日曆上的一天,而是神聖的一位、是神的兒子。在祂裏面我們進入安息,我們曾經的捆綁,如今成了我們的奴僕;在祂裏面,那曾經一直讓我們掙扎的東西,如今成了我們的得勝。哦,是的,耶穌是那安息日。我們若住在祂裏面,就不會敗壞安息日,每天都應該是我們的魂安息的一天。哦,這實在是主耶穌所成就的一件大能之事。
T. Austin-Sparks 摘自:
《在基督的學校裏作門徒》【Discipleship In The School Of Christ】第五章